1.有曾用名、繁体汉字姓名、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;
2.相貌发生较大变化,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;
3.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。
1.普通护照及复印件;
2.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。
在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,并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。
户籍所在的办证大厅
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新建路83号(原武警支队大院)
咨询电话:0778-2285783
办理时限:
法定办结时限:15日
承诺办结时限:10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:
20元/枚